日期:2021-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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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是黨員申請綠卡 客觀證據越多越好 |
讀者問:
今天和老公去I-485面試(EB-1A類別),老公是中共黨員,來美八年,是主申請人。他根據網上提供的面經,準備了statement,但面試時被要求提供黨員終止時間證據。我們沒法提供,面試官明確告訴會發RFE或者給一下輪面試來說明黨員問題。請幫忙告知有什麼材料需要準備來當作證據。
答:
移民局在2020年10月2日針對共產黨員及極權政黨成員申請綠卡加強了限制。 一般來說, 如果綠卡申請人曾經是中國共產黨的成員的話, 那麼該申請人需要證明其在遞交綠卡申請前五年,就已經脫離了中國共產黨,同時該申請人還需證明其人不會對美國的安全造成威脅。 這就意味著申請人應該向移民局披露自己入黨的原因、黨籍起止日期、在黨組織裡擔任的職務、對中國共產黨理念的認可程度、退黨時間和理由。
按照中國共產黨黨章第一章第九條規定:「連續六個月不參加組織活動、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認為是自行脫黨。」支部大會應當決定把這樣的黨員除名,並報上級黨組織批准。
以前只要申請人提供一份自己的陳述說明其已經因為半年沒交黨費,而被視為脫黨就可過關。不過因為去年10月出台的新政策,移民局或使領館已經開始要求申請人提供更多的客觀證據證明其黨籍於什麼時間被正式終止,比如出國前填寫的共產黨員因私出國出境停止黨籍審批表;出國後因為超過六個月不交黨費或不參加黨支部活動,黨支部大會做出的《關於對自行脫黨的黨員×××除名的決定》,以及上級黨組織的批准等。
因為其他原因主動退黨的黨員一般都寫過退黨申請書,所以應該提供退黨申請書和黨支部大會討論後宣布除名的意見和決定。實在拿不到這些證據的人,也可以考慮聯繫原單位的黨支部,看是否能提供申請人的黨員身分何時、以及因何原因終止的證明信。總而言之,客觀證據提供的越多,越有利於您先生的綠卡申請獲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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