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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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指南 - 公民移民執法和驅逐政策 |
執法政策和重點的全面審查
審查期間將評估移民執法的各個方面,例如拘留空間、優先使用執法人員和搬遷資產。此外,還將審查有關拘留、起訴自由裁量權以及與地方和州執法部門互動的政策。檢討將確保部門的使命與履行職責的核心價值觀保持一致。
臨時民事執行指引
由於資源有限,國土安全部無法監督所有違反移民法的行為。相反,國土安全部應根據不斷變化的情況執法,以保護國家和邊境安全以及公共安全。因此,該部門的執法重點如下:
1. 國家安全
錯誤地從事或涉嫌從事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的暴力或恐怖主義行為的個人。
2. 邊境安全
試圖非法進入美國並於 2020 年 11 月 1 日或之後在邊境或港口被拘留的個人。
3. 公共安全
確定對公共安全構成威脅的個人,並且 (1) 已被判重罪;(二)因犯罪分子積極參與街頭犯罪而被定罪的;(三)年滿16周歲,故意參加犯罪團夥或者跨國犯罪組織的。
這些執法優先事項將幫助國土安全部做出所有民事執法和驅逐決定,包括但不限於是否接受非公民的監護、是否發出或取消出庭通知、是否停止或詢問非公民、是否發出釋放移民拘留所的保證金,以及是否執行最終驅逐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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