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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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聯邦第二上訴巡迴法院2月26日駁回下級法院的裁定,裁定針對紐約市等拒絕與聯邦移民執法部門合作的“庇護城市”,聯邦政府可扣留或取消給這些庇護州的聯邦補助款。
《華爾街日報》報導,紐約曼哈頓的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26日裁定,推翻下級法院先前裁定聯邦政府須向“庇護城市”提供執法作業補助款的決定——聯邦政府有權扣留數百萬元的補助款。目前,這些“庇護城市”執行庇護法,當因刑事案遭到收押的非法移民即將獲釋前,禁止通知美國移民暨海關執法局(ICE),造成ICE無法到到監獄接管犯人。
聯邦上訴法院裁定的“庇護城市”包括紐約市和紐約州、康州、新州、華盛頓州、麻塞諸塞州、維吉尼亞州和羅德島州等七個州。
美國司法部2017年宣佈,要求各州及城市允許ICE進入監獄、並建立系統,否則將扣留“紀念愛德華‧伯恩司法援助撥款計畫”(Edward Byrne Memorial Justice Assistance Grant Program)所提供的資金。該計畫創立於2006年,國會每年撥款2.5億美元,用以支持州和地方的刑事司法。
上述7州及紐約市隨後對2017年的政策起訴聯邦政府。過去兩年,芝加哥、費城和三藩市的聯邦上訴巡迴法院,皆裁定聯邦政府敗訴,聯邦政府不得因“庇護城市”處理移民方式,而切斷聯邦對這些城市的撥款;第二上訴巡迴法院說,他們尊重其它巡迴法院的決定。
司法部發言人在聲明中說,這是“美國人民的重大勝利”、“26日的裁決承認司法部長的合法權力,以確保接受補助款者,不會阻撓聯邦執法的優先事項”。聲明強調,獲得這項撥款的條件是,要求獲得司法部撥款的州和城市須共用有關收押罪犯的資訊。
不過,司法部承認26日的裁決影響有限,因為其它三個聯邦上訴巡迴法院對同一問題是完全相反的裁決,有可能將此衝突留到最高法院做最終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