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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發佈移民申請擔保人法律責任有關信息
美國總統川普于2019年5月23日發佈題為《執行移民擔保人法律責任有關法律的備忘錄》(《Memorandum on Enforcing the Legal Responsibilities of Sponsors of Aliens》),宣佈將嚴格執行現行移民法關於外國人在領取某些政府頒發的貧困補貼公共福利(means-tested public benefits)後有關政府部門將從這些移民申請人的贊助方(sponsors)索取這些福利的補償。該《備忘錄》還強調根據現行《移民法》有關規定,在決定外國移民是否符合貧困補貼公共福利條件時該移民的贊助方的收入必須算入幫助申請人的收入之內。在此《備忘錄》發佈之後美國移民局在2019年8月12日宣佈了公共負擔不得入境有關最終規定。最終規定對公眾負擔的定義進行了修改和擴大並規定那些現在或將來有可能成為公共負擔的外國人將不符合綠卡條件。該最終規定將於2019年8月14日在《聯邦公報》(《Federal Register》)上正式發佈供公眾閱讀並提出意見,60天的審閱和評論期完畢後該最終規定將於2019年10月15日正式生效。
 
繼上述之後移民局在2019年9月27又發佈了一條消息,重點對外國移民申請人的贊助方的有關法律責任,特別是對贊助方的經濟責任進行了澄清。川普總統《備忘錄》強調如果移民申請人的贊助方向移民局遞交了相關的擔保,保證以其收入為移民申請人進行經濟擔保的話,那麼一旦這些移民申請人領取了貧困補貼公共福利這些贊助方將根據法律向政府提供相應的經濟補償。
 
從1997年起,美國移民法要求移民申請人的贊助方簽署並向移民局遞交經濟擔保,保證對被擔保的移民申請人提供財務上的支援。此類經濟擔保的表格包括《I-864移民法213A項》下的擔保書,《I-864EZ移民法213A項下》的擔保書,或I-864A擔保人及其家庭成員的合同。《I-864EZ》是《I-864》的簡化版本,符合某些條件的申請人可以填寫此簡化版本。《I-864A》是《I-864》的附表,如果《I-864》贊助方的收入不夠的話其家庭成員可以填寫《I-864A》同時用其收入為移民申請人擔保。
 
大部分家庭移民和部分職業移民申請申請人都需要遞交《I-864》表格書證明其有足夠的經濟支持並且不會成為公共負擔(public charge)。《I-864》表格是移民申請贊助方和美國政府之間的合同。通過填寫並簽署《I-864》表格,移民申請贊助方向美國政府保證其有足夠的資金和/或財產以維持移民申請人和贊助方的其他家庭成員在聯邦政府宣佈的貧困線的125%或以上。在《I-864》表格上簽字表示移民申請贊助方同意在必要時用自己的資產來支持被贊助的移民申請人並且向美國政府償還任何移民申請人獲取的貧困補助。
 
有時候被贊助人擔保的移民申請人向美國政府申請並獲取了貧困補貼公共福利,此類貧困補貼公共福利包括醫療補助(Medicaid)、社會安全生活補貼(Supplemental Security Income)、貧困家庭臨時補助(Temporary Assistance for Needy Families),和兒童健康安全專案(State Child Health Insurance Program)。但是由於政府機構在審核這些被擔保的移民申請時將同時考慮擔保人的經濟狀況,所以被擔保的移民申請人可能不符合貧困補貼公共福利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