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A指的是最後批准日期(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也是近日常被在美華人討論的排期日。表B指的是可以遞交申請表的時間(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s)。每個月美國移民局都會公佈是否採用表B作業,如果採用,一旦申請者符合條件遞交1-485調整身分,就可以獲得提前離境許可(回美證)、美國工作許可證(工卡)等。即使是在申請者的排期日還沒有到,還沒有獲批綠卡的情況在,拿到工卡者也可以在美合法工作,回美證則幫助他們免去出境後,要重新申請工作簽證(H-1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