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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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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10月排期 大陸職業移民第一優先轉退為進 |
美國國務院近日公佈2019年10月移民排期,親屬移民類(中國大陸及港澳臺出生申請人)所有類別小進不到1個月;大陸申請職業移民的第一優先類逆轉先前連續二月的倒退,10月排期移進近3年,港澳臺出生申請人也有移進半年。
在“遞件排期”方面,港澳臺及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的親屬移民所有類別都有1個月到2個多月的移進。職業移民的遞件排期上,港澳臺申請人的第一優先類排期有移進9個多月,而大陸申請人的第一優先排期、第二優先排期出現倒退,第三優先和第五優先類有移進。
綠卡批准排期
1. 親屬移民
親屬移民的“綠卡最後批准排期”(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簡稱“綠卡批准排期”),港澳臺及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的具體更動情形如下:
第一優先(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F-1類):前進14天,到2013年1月15日;上月前進184天。
第二優先2-A類(永久居民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F-2A類):有名額,無需排期;上月也無需排期。
第二優先2-B類(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F-2B類):原地踏步,維持在2014年6月1日;上月前進151天。
第三優先(公民已婚子女,F-3類):前進14天,到2007年9月15日;上月前進71天。
第四優先(成年公民的兄弟姊妹,F-4類):前進21天,到2006年11月22日;上月前進31天。
2. 職業移民
至於綠卡批准排期的職業移民,港澳臺申請人第一優先的排期在經歷8月大倒退後,9月和10月都陸續前進,10月再前進203天至2018年4月22日;第二優先、第三優先(一般類以及非技術勞工)、第四優先以及第五優先都是有名額,但宗教勞工以及區域中心暫無排期。
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第一優先排期在8月、9月連續倒退2月後,10月排期大幅跳轉,前進1,035天至2016年11月1日;第二優先倒退731天至2015年1月1日;第三優先(一般類)前進669天,至2015年11月1日;第三優先其他類別(非技術勞工)前進40天至2008年1月1日;第五優先(區域中心)暫無排期,非區域中心仍維持在2014年10月22日。
A表:綠卡批准排期表
親屬移民 |
全球(除中國大陸、印度、墨西哥及菲律賓) |
出生地在中國大陸 |
第一優先 |
2013年1月15日(移進14天) |
2013年1月15日(移進14天) |
第二優先(2A) |
有名額 |
有名額 |
第二優先(2B) |
2014年6月1日(原地踏步)) |
2014年6月1日(原地踏步) |
第三優先 |
2007年9月15日(移進14天) |
2007年9月15日(移進14天) |
第四優先 |
2006年11月22日(移進21天) |
2006年11月22日(移進21天) |
職業移民 |
全球(除中國大陸、印度、墨西哥及菲律賓) |
出生地在中國大陸 |
第一優先 |
2018年4月22日(移進203天) |
2016年11月1日(移進1035天) |
第二優先 |
有名額 |
2015年1月1日(倒退731天) |
第三優先 |
有名額 |
2015年11月1日(移進669天) |
第三優先其他(非技術)勞工 |
有名額 |
2008年1月1日(移進40天) |
第四優先 |
有名額 |
有名額 |
第四優先(宗教勞工) |
暫無排期 |
暫無排期 |
第五優先 |
有名額 |
2014年10月22日(原地踏步) |
第五優先(區域中心) |
暫無排期 |
暫無排期 |
遞件排期
美國國務院簽證公告自2015年10月起實行雙軌制,在“綠卡批准排期”之外增加了一項“遞交申請排期”(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簡稱“遞件排期”)。
2019年10月的遞件排期,港澳臺及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在親屬移民類別上,第一優先移進75天,至2013年7月15日;第二優先F-2A類(未成年子女)移進31天,至2019年8月1日;第二優先F-2B類(成年未婚子女)移進47天,至2014年12月11日;第三優先移進53天,至2008年3月15日;第四優先移進68天,至2007年5月15日。
職業移民遞件排期上,港澳臺的第一優先排期移進303天,至2019年7月1日,其餘類別都有名額;大陸申請人的第一優先排期倒退30天,至2017年9月1日;第二優先倒退304天,至2016年8月1日;第三優先移進273天,至2017年3月1日;第四優先無需排期;第五優先移進40天,至2015年1月1日。
2019年10月美國移民排期
B表:綠卡遞件排期表
親屬移民 |
全球(除中國大陸、印度、墨西哥及菲律賓) |
出生地在中國大陸 |
第一優先 |
2013年7月15日(移進75天) |
2013年7月15日(移進75天) |
第二優先(2A) |
2019年8月1日(移進31天) |
2019年8月1日(移進31天) |
第二優先(2B) |
2014年12月11日(移進47天) |
2014年12月11日(移進47天 |
第三優先 |
2008年3月15日(移進53天) |
2008年3月15日(移進53天) |
第四優先 |
2007年5月15日(移進68天) |
2007年5月15日(移進68天) |
職業移民 |
全球(除中國大陸、印度、墨西哥及菲律賓) |
出生地在中國大陸 |
第一優先 |
2019年7月1日(移進303天) |
2017年9月1日(倒退30天) |
第二優先 |
有名額 |
2016年8月1日(倒退304天) |
第三優先 |
有名額 |
2017年3月1日(移進273天) |
第三優先(其他)技術勞工 |
有名額 |
2008年8月1日(移進61天) |
第四優先 |
有名額 |
有名額 |
第五優先 |
有名額 |
2015年1月1日(移進40天) |
根據美國國務院領事事務署官方網站簽證公告(移民排期)專頁,美國國會每年發放的親屬移民類別及額度如下:
第一優先F1:美國公民成年未婚子女,每年23,400人。
第二優先F2-A 、F2-B:美國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未婚子女及美國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每年114,200人。
第三優先F3:美國公民的已婚子女,每年23,400人。
第四優先F4: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每年65,000人。
美國國會每年發放約140,000張職業移民簽證,計有以下五個優先領域:
第一優先EB-1:傑出人才、傑出教授或研究人員、跨國公司高級主管或經理。
第二優先EB-2:擁有高等學歷的專業人員,以及在藝術、科學或商業領域具特殊能力的人才。
第三優先EB-3:不具有高等學歷的技術工人、專業人員、非技術工人。
第四優先EB-4:一些特殊移民,包括宗教工作者。
第五優先EB-5:投資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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