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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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宣佈公共負擔不得入境有關最終規定
美國移民局在2019年8月12日宣佈了公共負擔不得入境有關最終規定。最終規定對公眾負擔的定義進行了修改和擴大並規定那些現在或將來有可能成為公共負擔的外國人將不符合綠卡條件。該最終規定將於2019年8月14日在《聯邦公報》(Federal Register)上正式發佈供公眾閱讀並提出意見,60天的審閱和評論期完畢後該最終規定將於2019年10月15日正式生效。下面是移民局宣佈公共負擔不得入境有關最終規定消息的主要內容。
根據移民局消息,最終規定明確了多年的美國法律並確保移民美國的外國人應當自給自足並依靠自己的能力、家庭成員、贊助者(Sponsor)和私人機構而不是依靠公共資源(public resources)。最終規定對現有的移民法規中移民局如何根據移民法來決定移民申請人是否可能在任何時候可能成為公共負擔的有關規定進行了修改。最終規定允許移民局收取調整身份申請人繳納的公共負擔保釋金(public charge bond)。另外根據最終規定,曾經獲取某一定數量的公共福利的外國申請人將不符合轉換身份或身份延期申請的要求。
移民局官員表示過去一個多世紀以來,公共負擔一直是移民法下拒絕外國人入境的一個理由,而自給自足(self-sufficiency)一直是美國夢的核心。在美國歷史上自給自足、勤勞和堅韌不拔是美國的立國之本並且一直是來美國尋求機會的一代代移民的真實寫照,而通過執行公共負擔不得入境的有關法律,移民局將進一步促進這些時代相傳的價值觀和移民的成功。
最終規定對“公共負擔”的定義進行了修改以包含更多種類的公共福利,移民局認為這樣將更能夠確保受公共負擔不得入境條款制約的移民申請人達到自給自足的要求。根據最終規定,公共負擔是指在任何36個月期間裡累計接受一項或數項公共福利長達12個月以上的個人(例如某人在一個月裡接受了兩項公共福利將被視為接受兩個月的公共福利)。最終規定同時在“公共福利”的定義了加入了任何現金福利(cash benefits),包括收入維持(income maintenance)、社會安全生活補助金(Supplemental Security Income, 簡稱SSI)、貧困家庭臨時補助(Temporary Assistance to Needy Families)、營養補助(Supplemental Nutritional Assistance Program, 簡稱SNAP)、大部分的醫療補助(Medicaid)、和某些房屋補貼項目。
最終規定將下列福利排除在公共負擔項下的公共福利的定義之外:美國現役或預備役軍人或其配偶或子女接受的公共福利、國際被收養人或兒童接受的公共福利、21歲以下的外國人或孕婦接受的醫療補助、與學校服務相關的醫療補助(Medicaid for school-based services)包括殘疾人教育法下提供的福利,以及急診醫療服務相關的醫療補助。
最終規定將確保那些在美國持非移民身份的外國人在接受超過一定數量的上述指定的公共福利後將不能進行身份延期或轉換為其他身份。但最終規定不適用於難民、庇護、特殊兒童移民(Special Immigrant Juveniles, 簡稱SIJs)、某些人口販運受害者(T 非移民簽證持有者)、某些犯罪受害者(U 非移民簽證持有者)、家庭暴力受害者(VAWA 申請人)等人道移民申請人。
最終規定還解釋了移民局將如何在有限的情況下行使其裁量權允許某些僅僅由於公共負擔的理由而不得入境的外國人繳納公共負擔保釋金。最終規定將此保釋金的最低限額定為8,100美元,具體保釋金額將取決於個人的實際情況。
此最終規定將取代1999年的基於公共負擔理由驅逐出境或不得入境臨時實踐指導並將於美東時間2019年10月15日晚間12點生效,即該最終規定在《聯邦公報》上公佈60天之後。移民局將只對郵戳顯示為生效日期後遞交的申請根據最終規定進行審批,在此生效日期前遞交並在移民局待批的申請將根據現行規定進行審批。
移民局在近期將向公眾提供有關最終規定的進一步資訊和細節,移民局還將在今後數周內召開有公眾和有關各方參加的會議以確保公眾瞭解哪些福利包括在公共負擔不得入境的最終規定的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