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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移民上訴委員會程序重大變更:自動駁回案件
美國司法部(DOJ)於202626日發布的一項臨時「最終規則」(Interim Final Rule),針對移民上訴委員會(BIA)的程序進行重大修改,將於39日生效。變化是:移民法庭敗訴後的上訴期限從30天縮短至10個自然日(包括週末)。另外,自動駁回案件(Automatic/Summary Dismissal)成為預設,不會進行審理,除非經過投票大多數法官決定審理。
 
除少數例外類型(如特定庇護、動議重開等),否則上訴到BIA的案件不會自動進入實質審查,而是由法官投票決定是否受理,除非BIA全體常任成員在10天內以多數票同意受理案件,否則上訴到BIA的案件將自動駁回。另外,如果全體常任成員進行投票,且多數票拒絕受理,那麼案件也不會進入實質審理,上訴失敗。一旦上訴被BIA駁回(dismissed),移民法官的原決定(通常是遞解令)即成為最終行政決定,遞解令立即生效。
 
該規則已刊登在《聯邦公報》(Federal Register)上,生效日期為202639日(發布後30天),目的是應對BIA嚴重積壓案件的暴增。BIA積壓案件從2015財年的37,285件,激增到2025財年的202,946件,激增了5.44倍。
 
司法部認為BIA目前無法對所有案件進行實質審查(on the merits)。統計顯示,202310月至20259月,在55,065件上訴至BIA的案件中,僅有123件上訴成功,成功率只有0.22%,大多數上訴結果與移民法官一致,或僅需程序性處理(如背景檢查更新)。
 
該調整不影響現有案件:僅適用於202639日後移民法官做出的決定;目前待審上訴不受影響。
 
司法部稱BIA資源有限,必須改革才能高效運作,避免積壓惡化。批評者認為,這是加速驅逐(deportation)的手段,削弱程序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