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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簽證收緊 將拒絕增加公共負擔者
美國媒體週四(116日)報導,國務院通過電報指示美國駐全球使館,依據移民法中的「公共負擔」(Public Charge)條款,執行新的簽證審查規則。
此舉意味著,美國將恢復並擴大川普(特朗普)時代的一項標準,該標準曾在拜登總統任期內放鬆。
國務院的最新指導方針要求領事官員,對任何被認為可能依賴美國「公共福利」(public benefits)的申請人,直接拒絕發放簽證。領事官員可綜合考量申請人的健康狀況、年齡、英語水平、財務狀況甚至長期醫療需求等諸多因素。
 
電報強調,「自給自足一直是美國移民政策的長期原則,而『公共負擔』這一不予入境的理由已在我們的移民法中存在了一百多年。」
根據該電報,申請人過去曾領取過美國政府現金援助或有被收容的經歷,可能成為拒簽理由。「你們必須全方面審查每份申請案件」,指導意見指出,「包括(自給自足)宣誓書、簽證申請、體檢報告、經濟擔保書,以及在篩選和審查過程中發現的任何信息。」
即將退休的老年簽證申請人將面臨特別嚴格的審查,重點審查未來就業前景以及退休後能否自食其力。
指導方針提到,「長期機構安置(例如,入住養老院)每年可能花費數十萬美元,應予以考慮。」
這項新指導意見源自川普總統簽署的「終止納稅人資金用於開放邊境」行政令。電報稱,該行政令旨在確保「任何納稅人資金資助的福利,都不會流向不符合條件的外國人」。
 
電報強調,將由領事官員個人裁決簽證申請人是否被歸類進「公共負擔」,當事人則擔負全部舉證責任。領事官員被指示對每個案件進行「全面徹底的審查」,並在簽發任何簽證前評估「申請人的全部情況」。
電報補充道:「沒有『一成不變』的判斷標準。必須考慮案件的各個方面,並確定申請人的情況……是否表明他極有可能在任何時候成為公共負擔。」
 
按照機構分工,國務院負責決定誰能在海外獲得簽證,而國土安全部則決定誰最終可以入境美國,以及誰可以在入境後調整身分。兩機構都適用相同的移民法,但國務院的指導方針適用於海外領事官員,賦予他們以公共負擔為由拒絕簽證的廣泛自由裁量權。
 
電報表明,川普政府正在恢復對公共負擔的更廣泛解釋,指示美國領事官員對簽證申請人進行「全面徹底的審查」,並核實所有支持性財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