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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專頁/持旅遊簽證結婚 不影響移民
讀者問:
 
 
本人目前是綠卡身分,準備年底和未婚妻在美國領證(國內借戶口卡不方便)。目前,我們計畫是先給她旅遊簽證,然後在美國領證。看到網路上說,有一個90天的規則,90天內不應該以B-1身分進入美國後結婚。請問,如果領完證她就回國了,然後她在國內的時候給她辦綠卡,這樣是不是就可以繞開90天的限制了?還會影響以後再幫她辦綠卡嗎?
 
 
答:
 
 
你未婚妻以旅遊身分來美,你們辦理結婚手續,之後按時離境,在境外等待移民申請,而不是來美國後90天內在美國國內申請調整身分,這是可以的,不會影響你將來申請她移民。結婚後你可以為她遞交I-130申請,I-130批准後轉到簽證中心等排期(目前排期將近三年)。排期快排到時,遞交移民簽證申請,經濟擔保書及其他支持材料,材料齊全後領事館安排面談,面談通過後就可以持移民簽證來美與你團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