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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稅季到了 海外帳戶總額逾萬就須申報
目前正值報稅季,會計師提醒從中國大陸透過投資移民(EB-5)或L類跨國公司經理類簽證移民美國者,報稅時尤其要注意在海外公司所有權問題,只要他們擁有海外公司的控制權,或擁有10%或以上的所有權全部都得申報,假若不報,國稅局查帳的追溯期不是三年、六年,恐怕會是無限期。
 
在爾灣市執業31年的資深華裔會計師林純德(Dick S. Lin)表示,針對這類在海外有企業或股權者,每年報稅時應主動申報公司名稱、地址和當年度的財務報表,比如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這類申報應該填寫5471表。川普稅改後,海外公司所有權申報問題變得更加繁瑣複雜,稅務居民的海外公司不僅是申報,還需將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體現在當年稅表上。
 
會計師Karen Lin表示,以前投資一家公司無論虧損與否,只要投資人不分紅都沒問題,可是從去年開始不但要申報,而且公司帳上的累積盈餘沒有分配,也算做該投資者的收入。因此從去年開始,國稅局要求申報者將海外公司累積大量未分配利潤進行一次性稅務結算。為了避免稅務麻煩,他們也可以選擇將股權贈送或是出售。
 
另外綠卡持有者、H類簽證和L類簽證還需注意海外金融帳戶申報,這個金融帳戶不僅僅指的是銀行,還包括證券公司、人壽保險和養老金等。所有海外帳戶的總金額超過一萬美元,都需填寫FinCEN 114表和8938表申報,申報信息包括帳戶持有人姓名、地址、金融機構的名字、帳號、本年中的最高餘額和現金價值、以及當年利息收入或理財帳戶盈虧。
 
林純德表示,許多人擁有十幾個海外帳戶,卻只有幾個頻繁使用,報稅時全部都得申報。根據肥咖規定,如果漏掉某一個沒有申報而被國稅局查出,那麼一個帳戶需罰款1萬元,如果國稅局的追溯期有四、五年,那麼漏報一個帳戶就要面臨罰款五萬元和滯納金,因此他建議新移民不常用的金融帳戶最好關掉。
 
提到海外贈與收入,所有收到的非居民外國人贈予達到10萬美元或以上,都需填寫3520表,申報每筆贈予款進入美國的日期和金額。其他需要申報的收入還包括,本年度海內外的薪資、股息、租金、股票或房產出租後的資本利息等,但持有房地產如果沒有租金收入,在出售前無需申報。
 
會計師Eileen Cao表示,填寫3520表僅僅是簡單申報海外贈予,很多新移民都有擔心會被查稅的誤區,而不主動申報。另外就是美國稅務居民全球納稅,如果這類收入在美國需要繳稅,那麼在海外同類收入也需納稅。例如不少高層技術工程師,他們在海外工作所獲得的薪資收入,也需在每年報稅時提供薪資收入和所得稅納稅證明。
 
會計師們發現,被查帳比較多的是使用Schedule C申報損失,並且每年報虧損的申報者,或被人舉報,會計師表示,美國稅法體系成熟,信息互通有無,稅表一份發給納稅人,一份發給國稅局。國稅局會比對申報者所住區域、從事行業等情況判定他們報稅是否在一定合理範圍。
 
報稅有很多稅表比如W2、1099,但會計師在報稅時常發現,新移民沒有保存重要信件的習慣,發現很多重要稅表缺失而無法順利報稅。會計師建議,不要等到年底才去找這些資料,最終沒有辦法在4月15日前備妥資料報稅,雖然可以申請延期,但延期只是報稅時間而不是繳稅時間,最後算上補稅和罰金,導致其稅務負擔比想像中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