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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專頁/申請配偶移民 盡可能保留交往證據
讀者問:我持有綠卡,在美國沒有找到女友,就託家人幫我從中國物色一個對象。我從照片上看,女孩子長得靚,我們也在微信聊天,互相感覺不錯。我想回去和她見面,先談一談,但是她家人認為我回去一趟不容易,乾脆回去結婚,然後申請移民。我覺得這樣比較倉促,會引起移民局的懷疑。請問,我要回去多少次比較好?
 
答:確實,如果你們第一次回國見面就結婚,會被領事館誤認為是婚姻不真實的一個標誌。因此,如有可能,應盡量避免第一次見面就結婚。同時,平時和你女友交往時,要盡可能保留感情真實的證據,如微信截圖、長途電話單、書面通訊等等,以便將來結婚後,她可以順利獲得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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