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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CIS 指南:基於令人信服的情況的就業授權文件
美國移民局已發布政策警報並更新了其政策手冊,以針對可能需要簽發某些就業授權文件 (EAD) 的令人信服的情況提供額外指導。
根據現行規定,美國移民局可酌情向某些 I-140 受益人簽發 EAD,這些受益人在提交 I-765 表格時: (1) 持有 E-3、H-1B、H-1B1、O- 1,或L-1非移民身份;(2) I-140 優先日期與簽證公告中的日期不一致;(3) 能夠證明有令人信服的情況證明簽發就業授權是合理的。
持有有效的基於情況的 EAD 的個人會被 USCIS 視為處於授權居留期限內,因此不會累積非法居留。
美國移民局在其更新的政策手冊中提供了一份非詳盡的清單,列出了可能導致認定存在令人信服的情況的情況,包括:
嚴重疾病和殘疾,
雇主糾紛或報復,
對申請人造成其他重大損害,或
對雇主造成重大干擾。
 
更新後的政策手冊還就申請人可以提交的證據提供指導,以證明令人信服的情況,例如:
學校或高等教育入學記錄,
抵押記錄,或
長期租賃記錄
 
最後,美國移民局在其政策手冊中確認,將根據令人信服的情況授予 EAD,有效期最長為 1 年,並有可能續簽。
 
轉貼: https://discuss.ilw.com/blogs/cmusillo/476482-uscis-guidance-employment-authorization-documents-based-on-compelling-circumsta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