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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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專頁/受雇配額豁免公司 免抽H-1B |
讀者問:
目前我以妻子的H-1B簽證持有H-4配偶簽證,居住在美國。雖然我們的綠卡正在辦理中,但她沒有為我申請工作許可證(EAD)讓我合法工作。我之前曾在美國以L-1A (內部調遣——跨國公司經理和高管人員)身分從事工作,但已將身分從L-1A更改為H-4簽證。
在我們等待妻子的現行工資確定批准時,有幾家公司已聯繫我進行面試,有一家公司願意贊助我申請H-1B簽證。我從未在美國申請過H-1B,想了解公司什麼時候可以提交我的H-1B申請 ,是否只在3月或4月?我開始工作的日期是公司希望我工作的時間,還是同年的10月1日?據我所知,新申請人在3月或4月申請抽籤,然後從10月1日起開始從事H-1B工作,他們中的大多數人都有臨時簽證,允許在這兩個期間工作,而我沒有臨時工作許可證,我有什麼選擇呢?
答:
除非有興趣雇用你的公司為配額豁免的公司(如高等教育機構、隸屬於高等教育機構的非營利組織、非營利研究組織或政府研究組織),否則你必須經過抽籤的過程才能被雇用為H-1B身分的工作人員。此程序為公司在每年的3月登記註冊及其候選雇員,之後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將在3月的最後一周宣布中籤名單,並允許從4月開始遞交申請H-1B的簽證文件,申請獲得批准後可於10月開始工作。
一些需要考慮的選擇是尋找一個免配額的公司,如果你擁有傑出能力的人才,你可以申請O-1傑出外籍人士的身分,或者繼續以 H-4的工作許可證(EAD)身分工作,如果你妻子能夠獲得 I-140 職業移民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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