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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專頁/因失業導致嚴重後果 可申請加急的DACA延期
讀者問:
 
我的幼年入境暫緩遞解身分DACA工作許可證過期了。我已經申請了延期,但現在還在審理中。我的雇主因為我的身分過期要求我辭職。我該怎麼辦?
 
答:
 
如果你會因失去工作而遭受嚴重後果,你可以向美國移民局申請加急的延期處理。如果嚴重的財務後果不是由於你未能及時申請延期而造成的,美國移民局將接受此類請求。美國移民局進一步規定:「根據個人情況,失業可能足以使一個人遭受嚴重的經濟損失。例如,當事人無法出差會導致失業,則有需要加急處理。沒有其他令人信服的理由及證據下,不會予以加快處理。此外,如果不加快處理會導致公共利益或服務造成嚴重的財務損失,也可以為證明的理由。」
 
編按:
 
DACA:童年入境者暫緩遣返手續(Deferred Action for Childhood Arrivals,簡稱DACA),是前總統歐巴馬在2012年6月推出的一項政策,容許部分在入境美國時尚未滿16歲的非法移民,申請可續期的兩年暫緩遣返,並容許申請工作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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