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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外美國移民:EB-5在辦申請人也要辦稅?1分鐘教您讀懂K-1審計表
當下正值美國報稅季,很多登陸美國不久的新移民也開始為稅務申報而忙碌。與此同時,很多還未拿到綠卡或不在美國居住的美國EB-5投資移民申請人,也在近期陸續收到了區域中心寄來的K-1表格。這是因為雖然這部分投資人尚不屬於美國稅務居民,但因為在美國有參與項目投資並獲得收益,因此就需要以外國人的身份把美國境內的收入向美國稅務局(IRS)進行申報。
 
根據美國的稅法,在一個有限合夥企業(“合夥企業”)中,合夥企業流向有限合夥人的所有收入和開支都必須根據其各自的課稅申報表進行申報,而K-1審計表就是用來向美國稅務局報告該有限合夥企業的各項收入、支出、股息的表格,合夥企業須將該表與其他稅務申報相關表格匯總,向美國稅務局備案。
 
因此,在一個EB-5區域中心專案中,每個EB-5投資人都會定期收到專案有限合夥企業發出的專案K-1審計表格,作為反映上一年專案運營情況的收入憑證。
 
無論是美國的稅務居民,還是在美國境內有產生收入的非稅務居民,都要在每年的報稅截止日期前(一般為4月15日)將包含K-1審計表(如有參與有限合夥企業投資)在內的稅務檔一同向稅務局申報。美國稅務居民可以最多延期6個月,到當年10月15日再申報。但是美國稅務局只給稅表延期的權利,並沒有給到稅金延期的權利。如果預計有欠稅,一定要在4月15日之前做預繳。如果4月15日之後還有欠稅,則會產生罰款和利息。
 
如果項目EB-5投資人是已取得美國綠卡的稅務居民,K-1審計表只是其所有報稅資料的其中一項。因此,其需要在報稅截止日前,將專案K-1審計表匯總入自己的收入支出資訊中,一次性地和稅務局結算上一年的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