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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專頁/若J-1不需回國 與公民結婚申請身分不受時間限制
讀者問:
 
我要和持有有效J-1簽證的女朋友在美國結婚,她的簽證很快就到期了,我要在她的簽證到期前娶她。J-1簽證持有人是否需要在寬限期結束前提交I-130和I-485的表格?是否有規定我們必須在一個時間範圍提交I-130和I-485表格?我們是否必須在她的簽證到期前提交表格,即使她已經結婚了?若我們已婚,是否有更長的時間來準確地收集所有文件?或者即使她已婚,我們可以在簽證到期之後提交永久居留表格?
 
答:
 
假設這位J-1簽證持有人不受到回祖國居住兩年的要求,那麼與美國公民結婚並申請將身分調整為永久居民,則不受時間限制。雖然在有身分期間提交文件總是更好,但對於美國公民的直系親屬(配偶、父母或 21 歲以下且未婚的孩子)來說,這不是必需的。我們過去曾調整過合法入境但失去身分超過20年的直系親屬的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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