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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專頁/通過結婚拿到綠卡五年 即使離婚也可申請入籍
讀者問:
 
我透過公民妻子的申請拿到綠卡,我們在一起生活9年,共有2個孩子。我正在申請入籍,入籍申請的N400表格上,說我在提交N400表格之前必須與美國公民配偶存在婚姻。可是,我和我的妻子正在辦理離婚。請問,我能入籍嗎?
 
答:
 
我想你誤讀了此表。法律中沒有任何規定要求像你這樣的人在提交N-400申請之前必須與美國公民配偶有婚姻關係,除非你試圖以三年規則而不是五年規則申請公民身分。如果你以五年規則提交申請,只要你沒有受到其他規定的懲罰禁令,你應該能夠申請入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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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worldjournal.com/wj/story/121296/6159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