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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專頁/擔保人沒有工作及報稅 可以請共同擔保人
讀者問:
 
我為妻子和兩個孩子申請了I-130親屬移民,但我從未在美國工作過,也從未報過稅,無法填寫全國簽證中心(NVC)要求的經濟擔保書。我找到共同擔保人可以嗎?我必須填寫哪些表格及遞交哪些材料給全國簽證中心?
 
答:
 
即使你從未在美國工作過並且從未納過稅,你仍然需要提供你的I-864經濟擔保書,此外還要有一個真正可靠的共同擔保人為你的家人提供經濟上的支持。共同經濟擔保人必須填寫另一分I-864經濟擔保書,並提供材料證據,如過去三年的報稅單、目前的工作證明信、工資單和資產記錄等,並以這些材料成為經濟擔保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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