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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專頁/收到H-1B transfer收據 才可入職新公司
讀者問:
 
我的H-1B不到10個月就over了。所以,現在拿到了offer,也很怕公司不給我辦H-1B transfer。好在我和綠卡持有者結婚了。現在F2A沒排期。我有幾個問題請教。
 
如果我入職之後,申請I-130和I-485,外加I-765 EAD和I-131 AP的combo卡沒有在H-1B到期的那一天下來,那我是不是就是到了grace period?這個時候,必須出境麼?不然60天之後,我就黑了身分,I-485申請就作廢了,因為我沒有合法身分轉成registered PR:yes or no?
 
 
 
如果我出美國,那麼I-130和I-485這些申請就都作廢了,因為AP or combo沒下來。那如果這樣了,我該如何回到美國呢?讓對方在美國境內再申請一次I-130 ,然後consular processing,在廣州簽移民簽證麼?這樣會不會比在美國境內慢很多?聽說現在境外使館會很慢。
 
最近聽說,綠卡配偶,F2A在可見的將來,都無排期。現在貌似中國的使館和全球的,都開始了簽證,那麼綠卡排期,是不是馬上也要來了?
 
答:
 
1、首先,你必須在移民局出具了H-1B transfer的收據以後才可以入職新的公司。只要你在H-1B有效期內將I-130、I-485、I-131、I-765申請交進移民局,那麼即便H-1B的6年到期後,你也不需要出境。因為你遞交I-485申請後的身分屬於調整身分(adjusting status)的身分,可以被允許在美國合法停留等待申請的批准(authorized period of stay),所以你的身分在H-1B的60天Grace Period過期後並不會黑下來。如果你是在H-1B到期前遞交的I-485申請,那麼即使你的H-1B身分沒能延續到綠卡批准時間,你也能夠在美國境內合法轉換成永久居民身分。
 
2、如前所述,只要在H-1B有效期內將I-485申請遞交給移民局,即便H-1B的6年到期後,你也不需要離開美國。如果你由於特殊情況必須在雙卡(Combo Card) 或回美紙(AP)批准之前離境,那麼你的I-485申請會被移民局視為自動放棄,但是你的I-130親屬移民申請還是有效的。所以你可以等I-130申請批准以後,通過美國海外領館申請移民簽證的形式入境。
 
從在美國申請綠卡改為去海外申請移民簽證需要在I-130批准之前交一個申請變更(I-130 Amendment Petition)給移民局,或者在I-130批准以後遞交I-824,將在美國轉換身分(adjustment of status) 更改成海外領館簽證(consular processing)。總體來說,領館簽證程序通常會比境內調整身分要慢。所以強烈建議你在離境前跟移民局預約,到移民局當地辦公室辦理加急回美紙(Emergency Advance Parole)。如果有合理的緊急事由,通常可以在一天之內拿到加急回美紙。拿到加急回美紙後再離境,就不存在自動放棄I-485申請的問題了。
 
美國駐中國和全球使領館恢復簽證和綠卡配偶是否需要排期沒有直接的關聯。是否需要排期取決於每年該類別的移民簽證名額是否會被用完。如你所說,專家預計綠卡配偶的無需排期狀態還會持續一段時間。此外,國務院每個月月中都會頒布下個月的移民簽證排期狀況(Visa Bulletin),所以建議你密切關注該網頁:https://travel.state.gov/content/travel/en/legal/visa-law0/visa-bulletin.html
 
轉貼:
https://www.worldjournal.com/wj/story/121298/6069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