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基本情況如下。我的I-485申請已經pending 200多天了,還未批准。我們準備在我I-485批准之前在加拿大結婚,因為妻子工作在加拿大,且在蹲移民監。查了一些資料得知,只要結婚發生在I-485批准前,另一半之後是可以交I-824 follow to join,似乎不需要走I-130?妻子目前有B1/B2十年簽證,且已經來美國多次。想請問一下以下一些問題:
1、你的理解正確,只要你和妻子在你I-485批准前結婚,你可以通過向移民局遞交I-824 Follow to Join的申請為你妻子申請移民,無需遞交I-130申請。I-824 Follow to Join申請可以在你I-485批准之前就遞交,但只有在你的I-485批准以後才會獲批。此申請最晚應在你I-485批准後的一年內向移民局遞交,過了這個時間點,你就只能通過遞交I-130申請來為你妻子申請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