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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專頁/等I-539審理屬合法逗留 被拒不影響再入境
讀者問:
父母去年因疫情滯留(航班取消)而於2020年6月申請了I-539,兩人最終在去年10月離境回國。今年早些時候,USCIS通知他們打指紋,但因大意沒有及時收到通知並回應。錯過指紋日期後,嘗試通過USCIS帳號發信息告知他們已離境,需要撤銷I-539,但未收到合理回應。10月18日,收到了USCIS的拒絕決定。請問,這種情況會對下次入境產生影響嗎?對將來的移民申請有影響嗎?如果有,請問需要做什麼來取消影響?
 
答:
申請人在其身分到期前及時向移民局遞交延期申請的話,在等待移民局的審批期間,在美國等待的時間都屬於允許逗留期(authorized period of stay)。父母需要再次入境的時候應該帶上當時申請I-539延期的收據、打指模通知和拒絕信。入境時如果海關詢問,可以把這些資料呈交給他們,解釋父母在身分到期前及時遞交了延期申請,在美國等待I-539審理結果,並且申請人在沒收到審理結果之前就已自動離境。總而言之,你父母的I-539被拒不會對下次入境和以後的移民申請產生不好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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