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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信箱/若非家庭成員 擔保人與共同擔保人收入和資產分開計算
讀者問:
 
我的丈夫正在等待我申請他移民的簽證面談。我去年失業,還有共同擔保人。我的共同擔保人的2020年收入超過5萬元。那麼,我報稅的最低收入必須加多少呢?
 
答:
 
除非你的共同擔保人是你的家庭成員,否則你和你的共同擔保人的收入和資產無法加在一起。你的I-864經濟擔保書和共同擔保人的I-864經濟擔保書將被分開考慮。在查看你的共同擔保人的收入時,移民官員通常會查看其經濟擔保書是否可信,以及共同擔保人的撫養人數,及過去曾擔保過的人在移民美國後獲得經濟狀況的公共福利。雖然如此,共同擔保人仍有法律義務要擔保他們。從經濟貧窮線來看,5萬170元的年收入足以養活包括共同擔保人在內的7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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