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客人數


現在位置:首頁最新訊息新知訊息
點閱數:361
移民專頁 / 申請延簽後離境 收到拒簽信不影響下次入境
讀者問:
 
父母去年10月回國的,當時大概6月申請了延簽,但是因為疫情原因,一直沒有指紋通知。移民局直到今年3月才來的指紋通知,而父母早已經在國內了,所以沒法打指紋。沒有想到,移民局過了幾周就寄來了拒簽信。如果這種情況,父母再要入境應該如何處理呢?
 
答:
 
如果你父母在簽證到期前及時向移民局遞交了延期申請,在等待審批期間,在美國等待的時間都算允許逗留期(authorized period of stay)。即使最終延期申請在你父母離境後被拒絕,也並不會被視為你父母在美有逾期逗留的記錄。如果父母需要再次入境,可以帶上當時申請延期的收據通知信和當時離境的記錄(如I-94出入境記錄和飛機票)、打指模通知信和拒簽信,入境時如果海關詢問,可以把這些資料呈交給他們查看,解釋父母在延期申請的審理期間已離開美國。
 
轉貼:
https://www.worldjournal.com/wj/story/121303/5874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