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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移民已獲批 用B簽證入境申請調整身分風險大
讀者問:
 
我申請了EB-5投資移民,並於2020年2月獲得批准。由於我那時人在香港,所以我做了領事作業程序,全國簽證中心的文件也已經完成,正在等待面談通知。兩個月前,我持非移民商務簽證(B1/B2)來到美國。香港的冠狀疫情的病例再次激增,正在實施封鎖和隔離。
 
請問:1、如果我在美國申請調整身分會怎樣?2、因為我持非移民簽證人在美國,而申請移民身分,被拒絕的可能性是否很大?90天的規則會對我的申請產生不利影響嗎?3、如果我的申請被拒絕,我還能回香港做領事作業程序嗎?總之,在等待領事館面談的期間,我以商務簽證入境美國,我可以用已批准的投資移民( I-526)在美國申請調整身分嗎?
 
答: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關心的一個問題很可能是,你在等已批准的I-526申請的領事面談通知,為什麼在此申請調整身分,以及你在來美國時是否有調整身分的意圖。這可能歸結於移民審查官員對這些事情的看法。你可能會被要求面談而不是免去面談,在面談的情況下,移民官員可能會對你的解釋予以質疑和評估。
 
請注意,香港疫情惡化似乎是你決定要調整身分而不是返回領事館的合理解釋。如果你被拒絕,你的香港領事作業可能會遇到問題,這取決於重回領事作業的速度以及面談官員對你嘗試在美國調整身分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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