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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親人病危 可申請緊急回美紙
讀者問:
 
我打完指紋兩個月了,還沒有收到combo。因中國家人確診癌症晚期,我想回國看看。我有病情診斷書,都是中文的;我要翻譯成英文,移民局認嗎?還要出示出生公證對以證明直系關係?一頭霧水,想回國真不容易。
 
答:
 
你說的這種情況完全可以向移民局申請緊急回美紙(Emergency Advance Parole)。你提到你還沒有收到combo card,說明你已經遞交了I-485和I-131回美紙的申請。現在你因為家人病重需要緊急回國的話,只要帶好證明家人病重的醫療資料和其他所需資料,申請緊急回美紙一般都會獲批。
 
具體步驟如下:首先,你需要撥打移民局客服中心電話800-375-5283,在電話上和移民局的客服代表說明緊急情況,並要求預約一個Infopass Appointment來辦理緊急回美紙。在約定的日期和時間前往赴約時,你需要攜帶 I-485和I-131收據(證明你不需要遞交I-131申請費),蓋有指模中心印章的打指模通知書,遞交過的I-131表格複印件(包括簽字頁)或者一份重新填寫簽好的I-131表格,需要緊急離境的證明材料如家人的醫療紀錄或醫生證明信,以及與家人的親屬關係證明(一般用出生公證或結婚公證來證明親屬關係)、護照正本、兩張護照規格(方二寸)照片和你的出生公證原件及複印件。
 
所有證明材料都應翻譯成英文並附上由翻譯人簽字的翻譯證明(Certificate of Translation)。網上可用谷歌搜索到Certificate of Translation的免費模板。除了你自己之外的任何有足夠翻譯能力的人都可以作為翻譯人簽署翻譯證明,不需要一定是專業或者是機構認證的翻譯人員。
 
如果移民官經過審核認為你遞交的材料完整並且緊急理由充分的話,會當場製作Advance Parole(一張貼有你二寸照片和加蓋鋼印的回美紙)。申請緊急回美紙的原因可以包括家人病重或去世,國內有工作或者房產等經濟關係需要緊急處理等等。只要能出具相關醫療紀錄、死亡證明或者單位、公司、律師出具的證明信或邀請函的話,移民局一般都會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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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worldjournal.com/wj/story/121303/575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