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客人數


現在位置:首頁最新訊息新知訊息
點閱數:508
10月1日起…申請綠卡 沒打新冠疫苗不發
聯邦疾病防治中心(CDC)近日發布新規,要求自10月1日起申請綠卡者必須完全接種新冠疫苗,並在接受移民體檢時,將接種證明交給移民體檢醫生;符合要求的疫苗包括輝瑞、莫德納和嬌生疫苗,拒絕接種且沒有豁免資格者,將不能獲得綠卡。
 
根據CDC的最新政策,從10月1日起,在美國境內申請綠卡的外籍人士,在完成移民體檢前,須完全接種新冠疫苗,可選擇兩劑的輝瑞(Pfizer)、莫德納(Moderna),或單劑的嬌生(Johnson & Johnson),申請者須在移民體檢時,親自將接種證明提交醫生。
 
CDC表示,新冠疫苗的接種間隔不能縮短,輝瑞間隔21天,莫德納間隔28天,且須遵循CDC「預防接種諮詢委員會」(ACIP)的建議,但移民體檢的其他流程可由綠卡申請人和移民體檢醫生自行決定,移民體檢醫生須親自確認申請人已完全接種,申請人也可在完全接種後再進行體檢的其他部分。
 
部分可豁免此接種新規的申請人包括:不到可接種年齡者、對疫苗有禁忌或嚴重反應者、申請人所在地區無常規疫苗供應;目前美國未滿12歲者尚不能接種新冠疫苗,可接種的申請人若在打完第一劑後出現嚴重反應,可免接種第二劑,須在申請綠卡的檔中標註對疫苗有「禁忌」(contraindicated)
 
若移民體檢醫生所在州沒有常規可用的新冠疫苗,或因疫苗供應有限,導致申請人接種時間嚴重延遲,則可在申請文件中標註「無常規可用疫苗」(not routinely available),以豁免此接種規定。
 
其他可申請豁免的群體包括有特殊宗教信仰或道德信念者,但這部分綠卡申請人須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申請豁免,由移民局審核是否可免接種,而非由移民體檢醫生或CDC決定。
 
CDC引用「國際衛生條例」,將新冠疫情確定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移民局也將新冠病毒定義為「A類不可接受的疾病」(Class A inadmissible condition),因此拒絕接種新冠疫苗者且不符合豁免類別的群體,將沒有資格獲得綠卡。
 
轉貼:
https://www.worldjournal.com/wj/story/121285/5716735